根据《公务员法》和《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,经州委组织部同意,州妇联决定从全州县级以下机关在职公务员(或参公管理人员)中公开选调一名公务员到州妇联办公室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选调职位
州妇联办公室副科级干部一名。
二、报考资格条件
1、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,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公文处理能力,能熟练操作计算机;
2、有较强的文字功底,从事办公室工作或妇联工作两年以上;
3、了解妇联业务和有关妇女工作的法律法规;
4、年龄在40周岁以下(1972年6月1日以后出生),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中共党员,公务员(或参公管理人员)身份,身体健康;
5、工作五年以上,现任实职副科级两年以上,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。
三、报名方式、时间和地点
报名时间:3月30日至4月7日上午8:30至11:30;下午2:30至5:00(4月2日、3日、4日休息)。
报名地点:红河州妇联权益部(州级行政中心州委办公大楼A区106)。
报名方式:本人携带相关资料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名,本人不能来的,可委托他人报名(联系电话:3799626)。